Monday 18 March 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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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新加坡18日訊)27歲家政代課教師帶13歲女學生買菜買上床,奪走她的初夜後聲稱要娶她,和她一連發生4次性關係。

目前待業的被告,事發時是新加坡一所中學的家政代課教師,而受害者是該學校的女學生,就讀中一,當時年僅13歲。




被告被控在2009年12月3日及31日、2010年6月和10月10日,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。

案情顯示,女生在2009年7月參加一項烹煮沙律的比賽,被告是負責教師。

比賽前一天,被告邀女生一同吃午餐和購買比賽材料,從而熟絡起來,兩人在比賽後也天天傳簡訊和通電話。

2009年11月25日,被告邀請女生去他的住家,女生答應。

女生進入被告的房間,坐在他的床上用電腦上網,這時被告忽然躺下,開始擁抱她。

女生雖感到驚訝,但依據被告的指示也躺下,兩人開始擁吻,女生也答應做被告的女友。

12月3日,女生再次去被告的家,在被告的指示下,首次和他發生性關係,被告沒有戴保險套。

當時女生還是處女,被告奪走她的初夜後,承諾會娶她。

兩人交往約10個月,直到2010年9月,間中發生了4次性行為
(新加坡18日訊)27歲家政代課教師帶13歲女學生買菜買上床,奪走她的初夜後聲稱要娶她,和她一連發生4次性關係。

目前待業的被告,事發時是新加坡一所中學的家政代課教師,而受害者是該學校的女學生,就讀中一,當時年僅13歲。


 

被告被控在2009年12月3日及31日、2010年6月和10月10日,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。

案情顯示,女生在2009年7月參加一項烹煮沙律的比賽,被告是負責教師。

比賽前一天,被告邀女生一同吃午餐和購買比賽材料,從而熟絡起來,兩人在比賽後也天天傳簡訊和通電話。

2009年11月25日,被告邀請女生去他的住家,女生答應。

女生進入被告的房間,坐在他的床上用電腦上網,這時被告忽然躺下,開始擁抱她。

女生雖感到驚訝,但依據被告的指示也躺下,兩人開始擁吻,女生也答應做被告的女友。

12月3日,女生再次去被告的家,在被告的指示下,首次和他發生性關係,被告沒有戴保險套。

當時女生還是處女,被告奪走她的初夜後,承諾會娶她。

兩人交往約10個月,直到2010年9月,間中發生了4次性行為。

面容憔悴的被告今早認罪,法官將會在4月3日下判。

(星洲日報/國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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